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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11-28   |   访问次数:176    |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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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林改发〔2019〕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内蒙古、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林业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林规发﹝2017﹞43号),根据《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推选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办规字﹝2013﹞164号),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社会公示、集体研究等程序,我局认定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等141家企业为第四批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的指导、支持和服务,争取和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助推企业做强做优;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促进林业产业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带动区域经济增长和林农增收致富。

  特此通知。

    第四批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名单.pdf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