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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6年度自治区实施专利转化后补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4-30   |   访问次数:15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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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关于申报2026年度自治区实施专利转化后补助项目的通知

各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2026年全区知识产权工作要点》《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经费管理办法(暂行)》工作要求,为支持和激励创新主体开展专利转化和运营工作,促进专利与创新资源、产业发展有效融合,加快专利运营转化,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专利转化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对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发明专利转化项目进行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5年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发明专利转化项目的创新主体以及获得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且有一定备案数量的企业。

  二、支持项目及标准

  (一)发明专利转让许可项目。自治区高校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通过转让、许可等方式将授权发明专利首次转让或许可,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完成相关手续。高校院所转化发明专利需在存量专利盘活系统反馈转化情况,且属非关联交易。单笔转让或许可的实际交易到账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实际交易到账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每年按实际交易到账金额从高到低排序,补助一定数量单位。

  (二)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项目。区内企业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办理专利产品备案,并被审核认定为专利密集型产品且有一定备案数量的给予一定数额的补助。

  三、申报资料

  (一)专利转让许可项目申报资料:1.填写《内蒙古发明专利转让、许可项目补助申请表》(附件1)一式一份,用A4纸打印,需加盖公章;2.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明复印件;3.佐证材料包括且不限于:发明专利转化交易合同及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完成知识产权权利转移、许可合同备案手续;发明专利转让或许可费的银行进账单、发票复印件;发布发明专利转让、许可信息清单和相关佐证材料。

  (二)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补贴项目申报资料:1.填写《内蒙古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后补助申请表》(附件2);2.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明复印件;3.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证书复印件;4.专利密集型产品产业化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补助程序

  按照“申请、审核、公示、拨付”程序开展此项工作。

  (一)申请。申报单位应于2026年6月5日前向所在盟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盟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于2026年6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件和电子件报送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促处,同时将电子件提交至电子邮箱461365986@qq.com,逾期不予受理。(备注:由于2025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结果暂未公布,请符合密集型产品认定后补助的申报主体于获得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证书10日内向所在盟市市场监管局报送申报材料)

  (二)审核。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补助名单。

  (三)公示。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将审议通过的补助名单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确认。

  (四)拨付。直接拨付补助经费。

  五、有关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应准确填报信息,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将按有关法律和规定处理。

  (二)盟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本辖区内的单位申报材料初审时,主动做好服务,提高审核质量和效率。

  联系人:闫景   0471-6628927  13847111510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世纪四路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716室

  附件:

1.内蒙古发明专利转让、许可项目补助申报书

2.内蒙古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后补助申报书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2026年4月29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