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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0000元!呼和浩特2026年新车购置补贴来袭

择稿人员: 刘佳    |  发布日期: 2026-08-19   |   访问次数: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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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0000元!呼和浩特2026年新车购置补贴来袭

  为进一步丰富消费供给,激发市场活力,更大力度惠及广大消费者,8月19日起,市商务局依托“银联云闪付”APP发放2026年新车购置补贴。

  一、补贴额度

  本次活动共安排补贴资金2000万元,总额控制,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二、补贴对象

  对在呼和浩特市汽车销售企业(参与企业名单附后)购买乘用汽车新车(不含营运车辆)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

  三、活动时间

  购车时间:2026年8月19日-8月31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申请时间:2026年8月26日-9月20日。若活动申领期间资金提前使用完毕,则活动自动结束。

  四、补贴标准

  按购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设置三个档次:购车发票价税合计6万元(含)—15万元(不含)的每辆车补贴3000元;15万元(含)—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补贴6000元;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10000元。

  五、申请步骤

  采取先购后补、上传发票确定资格、限期补件、审核发放现金方式。购车人取得新车发票后,登录本人的银联云闪付APP账户先上传发票预先申请补贴资格,并在9月14日前补齐全部申报材料,提交后等待审核。具体为云闪付APP首页左上角定位在“呼和浩特”,选择政府消费券—呼和浩特市汽车新车购置补贴,选择并点击具体补贴档次的“去申请”。

  步骤一:下载银联“云闪付APP”,并绑定卡号62开头的银行卡进行实名认证。

  步骤二:购车人在境内(不含港澳台)登录本人的云闪付APP账号-“呼和浩特政府汽车补贴”小程序-“呼和浩特市汽车新车购置补贴”活动专区,选择并点击具体补贴档次的“去申请”,阅读完《用户须知书》、最下方点击“□”同意、选择并点击“请阅读全部协议并确认”及“确认授权”后,先上传《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图片(大小4M以下),申请补贴资格,系统自动开展多重校验,任意一项校验不通过,申请无法提交,并同步告知具体驳回原因。发票全部校验通过并申请成功提交后,补贴资格申请成功。

  步骤三:9月14日前,申请人须在申请页面完整上传全部材料,逾期未完整上传所有材料,将审核不通过。

  1.核对个人信息(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和注册云闪付APP使用的且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等)。

  2.上传完整、准确、清晰的资料图片(单张图片大小4M以下)。

  ①身份证。补贴申请人居民身份证(人像面、国徽面两项)图片。

  ②行驶证。机动车行驶证的主页正面车辆信息和副页档案信息图片。申请人须在2026年8月19日-9月14日期间完成车辆注册登记(以《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③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购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第1页注册登记摘要信息栏和第2页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栏图片。

  ④支付购车款的汽车金融凭证或POS签购单。零首付的,仅上传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的汽车金融(汽车金融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汽车需要资金时,向汽车金融公司、银行等申请贷款的凭证,包括消费贷款、信用卡分期等,不包括转账支付)凭证即可,且金额不低于发票价税合计金额。非零首付的上传银行卡插卡或挥卡支付购车款POS交易小票,金额为发票价税合计金额的20%或20000元以上。

  步骤四:系统提示申报材料提交成功后,申请人应及时登录云闪付APP“呼和浩特政府汽车补贴”小程序—“我的申请”中查询资料审核及补贴发放进度。建议开通接收银联云闪付APP短信功能,便于及时接收审核提示信息(短信通知功能开通方式:打开云闪付APP—点击“我的”—点击右上角“设置”—点击“隐私设置”—点击“商业性短信管理”—开启“商业性短信”开关)。

  特别提示:

  1.机审自动退回:身份证、新车发票、新车机动车登记证,部分信息校验不通过会自动退回给用户,退回后用户可修改全部材料,也可以主动取消申请。

  2.主动取消申请:申领资料处于待机审、待初审、退回修改等状态的,用户可主动取消申请。

  3.补贴档次申请错误,提交后无法修改。

  4.请核对云闪付APP注册信息与申领补贴资料显示的信息是否一致,不一致的须变更为一致(可自行在云闪付APP中变更或本人通过95516电话指导变更)后再申领补贴。在资料申请、补贴发放过程中,切勿修改、注销该云闪付注册信息,切勿变更申领补贴使用的车辆信息。因用户信息不一致或修改、注销云闪付注册信息,或者变更车辆信息等造成的补贴申领或发放失败等问题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5.审核不合格退回修改的,需要修改的内容会显示为红色,修改流程为进入“呼和浩特政府汽车补贴”小程序—“我的申请”—“去修改”,申请人需自退回修改之时起120个小时内完善和补充相关资料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逾期未提交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补贴资格。

  6.申请人主动取消申请、提供的资料审核不通过或退回修改超期的,名额已经释放。在申请期内且有补贴额度的情况下可重新提交申请。

  7.资料审核及补贴发放进度仅以“呼和浩特政府汽车补贴”小程序页面内流程步骤说明信息为准。

  六、补贴审核及拨付

  1.机审。按购车人提交申报材料的先后顺序,由银联云闪付APP机审,对购车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初步筛查。

  2.审核。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在机审的基础上,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逐项审核,确定补贴名单。

  3.拨付。根据审核确定的名单,依托银联云闪付APP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购车人本人在“呼和浩特市汽车新车购置补贴”活动专区中填写卡号的储蓄卡(须一类卡且能网银正常接收补贴现金)中。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新车购置补贴活动不能与国家、自治区汽车报废补贴、置换补贴叠加享受。

  (二)购车补贴申请人、新购车辆所有人,以及新车销售发票、新车行驶证必须为同一自然人。如提交非本人的或不在本次活动期限内的新车销售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将直接审核不通过。

  (三)活动期内每名消费者仅可享受1次新车购置补贴,新车购置补贴直接核补给购车人,汽车经销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变相享受补贴。

  (四)购置补贴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清晰度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财政补贴资金。

  (五)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本购车补贴项目不接受任何他人或中介机构代为申报,因代报出现无法享受财政补贴资金情况,由代报的他人或中介机构承担相关责任。

  (七)各汽车经销企业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车辆对本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否则将取消经销企业参加活动的资格,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经销企业承担。

  (八)参加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或购车人利用不正当手段申领补贴,将取消汽车经销企业参与资格和购车人申领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新车经销企业若协助消费者伪造材料、虚构交易或变相套取补贴,除取消参与资格外,需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购车人如因汽车质量、售后等问题产生争议或矛盾,需自行与汽车经销企业协商解决,与本次活动无关。

  (十一)如享受补贴申请人发生退换车情况,应退回补贴。新车销售企业应在消费者退换车3个工作日内告知市商务局,并协助退回补贴金额。

  (十二)若因系统故障或不可抗力导致活动无法继续,市商务局有权提前终止或调整活动规则,以市商务局相关通告为准。

  八、咨询方式

  (一)活动规则、资料审核和补贴发放等咨询:

  呼和浩特市商务局0471-6621170/0471-6621002(工作时间拨打咨询)

  (二)云闪付APP等咨询:

  中国银联官方客服,95516(24小时拨打咨询)

  中国银联内蒙古分公司:0471-6649797(工作时间拨打咨询)

  附件:参与企业名单

  来源:呼和浩特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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