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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发布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常规项目)需求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7-17   |   访问次数:10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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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关于发布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常规项目)需求清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征集 2026年地方标准项目需求建议的通知》(内市监标准字〔2026〕41 号)相关工作要求,经各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各盟市市场监管局推荐,技术查重查新、专家论证等程序,择优遴选了 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常规项目)需求 145项,现予以发布(见附件 1)并面向全区公开征集项目承接单位。有关事项如下:

  一、承接条件

  承接项目的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主体资质合规。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行业社会团体等,主营业务、研究方向与地方标准需求领域高度契合。

  (二)综合实力充足。拥有扎实的技术研发、产业实践基础,配套专业人才团队、稳定经费保障,具备标准落地实施、宣传推广的能力。

  (三)信用状况优良。社会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内无失信惩戒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承接流程

  (一)项目申报。承接单位请结合项目具体需求,于 7月 25日前将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汇总表(附件 2—3.申报单位盖章后上传扫描件)、标准草案(需在前言中列出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前五位起草人姓名)以及单位资质证明等材料提交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统一服务平台,特色服务—标准化 — 地 方 标 准 制 修 订 申 报 栏 目,  网 址:https: //nmgscjgj.gssjy.com: 8088/tyfwmh/)。

  (二)项目评审。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建专家评审组,围绕申报单位资质、标准化业务能力、人财物配套保障、核心技术储备、标准草案文本等内容开展综合评审。

  (三)计划下达。经专家论证通过后,我局正式下达 2026 年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并同步在局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项目申报联系人:何智斌 0471-5925826

  网站技术支持联系人:刘重洋 15093289650    杜红新 16601021590

  附件:1.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常规项目)需求清单

  2.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

  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项目汇总表

附件2-3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 年 7 月 15 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