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各直属事业单位,自治区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标准化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标准化的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提升标准化水平。经2026年第4次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印发,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3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