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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产业专利优先审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6-10   |   访问次数:11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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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产业专利优先审查推荐工作的通知

内工信科电字〔2026〕281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产业专利优先审查推荐工作的通知》(工科函〔2026〕633号)要求,围绕重点产业组织开展专利优先审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应是承担工信部重点产业链“补短板”“锻长板”2025年任务的链主企业和实施主体。申报企业应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局令第76号),对符合优先审查条件的专利或案件自愿提出申请,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见附件2)、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信息材料、相关证明文件、承诺书(见附件3)及适合公开申请专利声明(见附件4)。每个申报企业提交专利不得超过10项。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有关申报事项另行通知。

  二、组织实施

  各盟市工信局负责本地区企业申报材料的审查和推荐工作。各盟市推荐不超过2个企业的专利或案件,并于6月22日前将推荐文件、专利优先审查推荐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电子版excel及盖章后扫描件)及企业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不胶装,电子版word文档及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nmggxtkjdzc@126.com)报自治区工信厅科技电子处。

  三、联系方式

  自治区工信厅科技电子处

  电  话  0471-6612109

  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咨询电话)

  罗  丹  010-88686336

  周宗元  010-88689961

  材料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

  邮编:010098

  附件:1.专利优先审查推荐汇总表

2.优先审查请求书

3.承诺书

4.适合公开专利申明

  2026年6月9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