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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自治区新材料首批次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9-16   |   访问次数:27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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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自治区新材料首批次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

内工信冶建工字〔2025〕469号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鼓励支持新材料首批次的推广应用,促进新材料产业转型升级,自治区工信厅拟组织开展2025年度自治区新材料首批次产品申报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新材料首批次产品。

  (二)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等国家最新新材料产业行业和重点产品。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装备首台(套)、关键零部件及新材料首批(次)认定管理办法》(内工信装工字〔2025〕434号)文件要求,认真撰写申报材料并按照目录要求装订成册。各盟市工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后,于2025年9月30日前报送至自治区工信厅冶金建材工业处(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装备首台(套)、关键零部件及新材料首批(次)认定管理办法

2.内蒙古自治区新材料首批次申报材料

3.内蒙古技术装备新材料首批次产品认定汇总表

  联系人及电话:周远超,0471-4866490

  2025年9月10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