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征集能源领域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关于征集能源领域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内能源科技字〔2025〕314号
各盟市能源局、有关盟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科技“突围”工程,以创新引领发展,加快培育能源领域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产业创新,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对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现广泛征集能源领域科技创新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面向能源相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智库及行业协会等单位征集已(拟)在自治区实施的具有较强创新属性的能源类项目。
(一)能源开发企业
1.已取得立项具有较强创新属性的项目。
2.已基本完成有关技术研发,具备列入相关规划条件实施的具有较强创新属性的项目。
3.拟对现有项目通过技术研发、攻关进行升级、改造具有较强创新属性的项目。
4.按照传统项目管理方式,实施难度较大的其他具有较强创新属性的项目。
(二)科研机构
1.自治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依托承担的国家、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具备产业化条件的项目。以及与自治区能源企业开展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
2.国内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依托承担的国家级、省(直辖市、自治区)级重大科技专项等,正在或计划在自治区开展中试或产业化示范的项目。
3.国内院士团队,知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拟联合有关优势企业在自治区实施的具有较强创新属性的项目。
(三)装备制造企业
1.自治区企业正在进行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设计、生产项目。
2.国内企业拟在自治区落地的具有较强创新属性的装备制造项目。
(四)其他。推动产业升级、传统能源与新能源耦合创新发展、助力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等其他具有前瞻性、引领性,具有较强创新属性的项目。
二、项目要求
(一)要具备战略性、引领性、示范性。项目要以推进科技“突围”为目标,以支撑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基地为引领,推动国家重大战略在自治区落地实施,为自治区实现“闯新路 进中游”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要有一定深度的前期基础。项目应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效益性,对技术、资金、人才、市场等已进行充分评估。
(三)关键信息要完整明确。项目填报内容参照附件要求提交,附件要求格式不适用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
三、征集方式
(一)电子邮箱:请将项目建议电子材料(可编辑版和扫描版)发送至tech_imea@nmww.gov.cn。
(二)纸质邮寄。请将项目纸质材料1份邮寄至: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5号发展大厦C座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413室,邮编:010098.
四、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五、有关事项
自治区能源局将统筹指导征集到的能源领域科技创新项目,对项目认真梳理和评估审核,根据项目需求创造条件加快推动实施。
1.以自治区能源领域科技创新重点项目清单形式印发推动实施,各地区各单位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推动项目加快实施。
2.本次征集的项目无直接资金支持,可根据项目融资需求,向有关金融机构进行推荐。
3.优先支持项目纳入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划和重大项目库。优先推荐申报“两重”“两新”、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等支持。
4.优先支持依托项目成果制定相关地方、行业标准,申报国家、自治区有关奖项。
5.根据项目其他合理需求,采取“一事一议”“一项一策”的方式给予定制化支持。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问题,适时组织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经验交流会等,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并为后续工作提供指导,对形成的典型经验和成熟模式等在全区范围内推广。
特此通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5年6月11日
(联系人:赵雄翔,联系电话:0471—5221828)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