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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盐定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2-27   |   访问次数:278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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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盐定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内工信消工字〔2024〕80号

各盟市工信局,食盐定点企业:

  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若干规定〉的通知》(内安委〔2023〕18号),加强自治区食盐定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安全生产认识

  深入学习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等重要论述、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对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融入到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食盐定点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二、加强学习宣传教育

  各级工信部门和定点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食盐定点企业规范条件》《内蒙古自治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组织学习,加大标准解读和政策宣贯力度,扩大受众群体覆盖范围,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质量。

  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工信部门要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理念,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规范标准等方面,指导食盐定点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各级工信部门应及时对企业进行安全宣传教育,依法依规实施安全风险评估。食盐定点企业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设,完善各类应急预案,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实现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企业每季度应开展分析安全标准化建设、重大危险源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活动不少于1次,自治区工信厅将持续开展全区食盐定点企业《规范条件》符合性检查工作。

  四、强化隐患排查整治

  食盐定点企业要结合自治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制定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筑牢生产经营安全风险防范屏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主动仗。要及时梳理重点检查事项,掌握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持续扎实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五、加强督导检查

  各级工信部门要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互检等方式,分阶段开展检查指导,深入食盐定点企业一线,检查治本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及时通报发现问题,交流典型经验做法,全面落实治本攻坚行动要求,切实提升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水平。要加强与负有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会商研判、联合执法、问题移交、吹哨报到等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

  2024年2月26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