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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业类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1-11   |   访问次数:383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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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业类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内工信科电字〔2024〕14号

各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征集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业类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化工、黑色冶金、有色金属、稀土、机械、轻工、纺织、电子、通信等领域。重点支持零碳园区/工厂评价管理、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制造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高耗能行业能耗限额,风电、光伏等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标准等。

  二、重点方向

  (一)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项目。

  (二)研制高质量标准体系涉及的项目。

  (三)推动国家或自治区科技项目创新成果、必要专利转化为关键技术标准的项目。

  (四)标龄超过5年,经行业主管部门复审确认需要修订的项目;或标龄未满5年,但根据社会经济和技术发展要求需修订的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与自治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联系紧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属于全区范围内普遍适用的技术要求,并拟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领域2024年重点工作。

  (二)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或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计划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地方标准,且与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不交叉、不矛盾。

  (三)同一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最多牵头申报2个项目,作为项目前五位起草人参与项目的,不得超过2项。

  (四)项目负责人已承担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在研)2项及以上的,不得申报。

  (五)申请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延期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登录地方标准制修订管理系统(网址:http://110.16.70.54:8085/pcindex/)进行网上填报,一般性工业产品及检验检测方法不纳入地方标准制定范围,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下午17:00 。申报截止后,2024年原则上不再受理临时增加的工业类地方标准立项申请。

  (二)自治区工信厅对提交的工业类地方标准申报材料进行审定,对符合申报要求的地方标准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推荐立项。

  (三)优先审核推荐创新成果好、适用范围广、指导作用强且满足自治区经济发展规划的新型工业化领域的标准制定。

  五、联系方式

  自治区工信厅联系人:张  宁  0471-6612109

  自治区市场局联系人:胡彩虹  0471-6628243

  网站技术支持联系人:刘重洋  15093289650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

2.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项目建议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0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