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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睿霞委员:加强基层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

选稿人员:褚辰   |   发布日期:2026/8/5 9:36:04   |   浏览次数: 15


  在本次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徐睿霞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强基层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的建议。

  她在建议中强调,劳动保障监察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制度,行政执法职能涵盖工资报酬、休息休假、平等就业、社会保障等劳动就业全领域和劳动者“职业生命”全周期,辐射各行各业和各类经济活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

  徐睿霞指出,当前亟需进一步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制,加强一线劳动保障监察力量建设,更好满足广大劳动群众维权需求,兜牢守住民生保障底线。

  徐睿霞建议,一要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按照“专业规范、上下协同、便民利民”原则,充分考虑前端预防和后端处置的有机联系,增加具有单独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队伍。

  二要推动行政执法职能实质性回归机关。实现职能、编制、人员划转“三同步”,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根据监管责任和管辖区域内用人单位数量、劳动者数量及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数量等主要指标,兼顾辖区面积、交通和通讯条件等情况,为回归机关的监察执法机构相应增加行政编制。

  三要统一明确劳动保障监察辅助机构职能定位。结合本轮优化事业单位结构布局,指导地方规范设立支持辅助监察执法的事业单位,承接行政机关委托执法和相关辅助执法事项,并在“三定方案”中予以明确,在管理和运行上避免不同法律属性的职能交叉混杂。

  四要明确行政机关委托执法和辅助执法人员的资格身份。确保机关人员和辅助执法人员按程序统一持行政执法证和劳动保障监察证。同时,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及人员编制标准,夯实监察执法力量建设的法治基础。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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