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稳岗扩容提质工程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6-06-02   |   访问次数: 11    
字体:

  日前,自治区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稳岗扩容提质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自治区党委将稳岗扩容提质工程列入自治区“十大民生工程”,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实施稳岗扩容提质工程作出具体安排。为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加强产业和就业协同,加快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着力稳定就业岗位、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全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从全力稳定就业岗位、全力扩大就业容量、全力提升就业质量、抓好组织实施4个方面提出18条工作举措。

  (一)全力稳定就业岗位

  1.强化稳岗促就业支持政策明确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社保补贴、担保贷款、扩岗补助等就业扶持措施,促进市场主体稳岗扩岗。

  2.稳定劳动密集型行业就业规模。通过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建立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在稳定制造业规模中吸纳更多劳动者就业创业。提出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建造,积极开展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设立建筑业稳就业专项贷款,在培育现代化建筑产业链中挖掘更多就业机会。明确打造民宿及餐饮品牌,鼓励各地开展特色餐饮促消费活动,在发展特色服务中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3.稳定受外部环境影响的行业就业规模。推进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拓展数字经济、旅游、健康等领域合作空间,积极拓展新兴市场就业机会。

  4.稳定政策性岗位招录规模。明确盘活机关事业单位编制资源,优化考录招聘时序安排,加快释放岗位资源。开展国有企业“建功产业一线”人才扩岗增招行动,延续实施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推动国有企业扩大校招比例。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西部计划”、特岗教师、大学生乡村医生等基层项目,开发教学助理、管理助理、科研助理岗位。

  5.稳定重点群体就业。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增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能力。完善输入地、输出地劳务协作机制,做大做强特色劳务品牌,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促进农牧民工就业增收。深化就业创业巾帼行动,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辅助性就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举措,支持退役军人在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稳边固边等重要领域发挥优势特长和返乡入乡创业。

  (二)全力扩大就业容量

  6.加力投资项目建设带动就业。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各类资金,靠前实施具备条件的“十五五”重大项目,发挥重大项目吸纳就业作用。落实重点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就业影响评估机制,提升重大项目拉动就业能力。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吸纳更多群众就地就近务工增收。

  7.发展新质生产力创造就业。聚焦新能源、新材料、绿色算力、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生物制造、氢能等未来产业,培育就业新的增长点。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扩大数据标注员、人工智能训练师、无人机驾驶员等新职业新工种需求。

  8.拓展消费领域就业空间。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培育更多消费新场景,在促进消费中促进就业。开展服务业促就业行动,大力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商务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促进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发展,扩大服务业就业容量。

  9.扩大民生服务领域就业容量。开展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行动,吸纳更多城乡劳动力到家政服务领域就业。完善提升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扩大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供给。发展普惠托育和托幼一体化服务。

  10.提升区域协调发展就业承载力。提出构建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体系,促进劳动力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平等就业、合理配置。推动发展特色县域经济,打造以县城为枢纽、乡镇为节点的就业空间布局。

  11.释放创业带动就业活力。提出启动新一轮“创业内蒙古”行动,完善“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四创联动的政策支持体系,分类推广“产业发展+创业”、“科技成果+创业”、“职业技能+创业”、“民生需求+创业 ”四种模式。打造一批特色创业孵化街区(社区),设立一批新兴产业创业园区,建设一批高质量创业孵化基地,培育一批 “家门口”创业陪跑空间,鼓励支持更多劳动者创业就业。“十五五”期间,每年组织开展创业培训2万人以上、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亿元以上。

  12.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促就业行动,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康养托育等产业融合发展。发挥国家和自治区重点联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引进培育优质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复合型高层次人才。

  (三)全力提升就业质量

  13.着力推动职业技能提升。启动新一轮“技能内蒙古”行动,组织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加强公共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推广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制、订单定向定岗式等培训模式,使培训更好服务于劳动者就业。

  14.着力优化高品质服务供给。推广个人创业、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帮扶、员工录用、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一件事”,提高服务质效。加密组织公共就业招聘活动,紧盯季节性用工需求缺口,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因地制宜推进“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零工市场建设,为劳动者提供更加便捷的就业服务。

  15.着力促进劳动者就业增收。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科学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企业及分行业工资指导线。引导企业建立技能导向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发布技能人才最低工资指导价位和典型案例,提高技能人才工资水平。

  16.着力保障劳动者权益。常态化开展治理欠薪专项行动和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加大劳动用工监察执法力度,坚决纠正欠薪欠保、无故解约、就业歧视等行为,营造良好就业环境。

  (四)抓好组织实施

  17.加强部署推进。明确各地各部门要细化稳岗扩容提质工程具体目标和举措,推动任务落实落地。

  18.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就业政策宣传系列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就业的良好氛围。

  三、政策亮点

  一是牢固树立大就业观。明确“管行业必须管就业、管项目必须管就业、管招商必须管就业”工作要求,把就业优先贯穿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民生保障各环节,推动政府与市场同向发力、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紧密结合,积极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就业工作格局。

  二是突出强化目标导向。紧扣“十五五”期间就业发展目标,明确城镇新增就业、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核心指标,进一步细化任务、压实责任,确保就业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系统构建全链条就业服务体系。围绕稳岗、扩容、提质一体推进,构建从稳岗支持、岗位归集、技能提升、服务优化到权益保障的全链条就业服务支持体系,推动各项就业工作协同推进、落地见效。

  四是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明确将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就业公共服务范围,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鼓励支持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同时,破除年龄限制,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常住人口纳入就业服务范围。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