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商务厅 工商联关于转发《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商务厅 工商联
关于转发《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
内人社发〔2025〕19号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工商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工商联: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请各盟市积极组织具备条件的城市按照要求报送试点申报材料,填报推荐表(附件1)和实施方案(附件2),实施方案申报提纲为参考模版,各盟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和工作需要,丰富试点工作内容和举措。申报材料要文字精炼,措施具体,内容充实,于2025年6月25日前由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相关部门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遴选,择优推荐试点城市。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确定1名联络员,专项负责沟通协调,联络员名单(附件3)与申报材料一同报送。
三、对于申报成功的试点城市,自治区将在集合现有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工作的支持,在就业和技能培训、现代服务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有关专项资金扶持方面予以倾斜。
联 系 人:张利晖
联系电话:0471—6610231
邮 箱:rstrckfc@163.com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
2025年6月13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