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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利用全国农业农村远程教育平台开展 2026年农业农村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5-14   |   访问次数:24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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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关于利用全国农业农村远程教育平台开展2026年

农业农村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有关农业科研院所:

  为深入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做好农业农村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工作,助力发展壮大乡村人才队伍,2026年将继续利用全国农业农村远程教育平台开展知识更新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帮助广大农业农村科技人员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掌握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农业科技前沿动态、农业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应用等内容,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培训对象

  地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所属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事业单位、各有关农业科研院所人员。

  三、培训形式

  利用全国农业农村远程教育平台,邀请相关领导、专家,采取报告、访谈等形式授课,通过互联网、移动端同步播出。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农业科研院所组织有关人员通过农业农村部网站(www.moa.gov.cn)、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www.ngx.net.cn)、云上智农APP中的“农科讲堂”专题参加线上培训,并注册登记,实现在线学习记录。

农科讲堂观看二维码

  四、培训内容和时间

  2026年4—12月,共举办15期培训班,每期培训班具体时间和培训内容将提前两周在网站(农业农村部网站、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移动端(云上智农APP)等相关媒体平台上公布。培训课程安排详见附件。

  五、有关要求

  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各有关农业科研院所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农业农村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要结合每期培训主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农业农村科技人员采取适当方式参加培训,并根据实际将线上学习时长计入参训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数。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培训课程信息,扩大培训覆盖面,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曹霞

  电  话:010-59196088

  附件:2026年度“农科讲堂”远程培训课程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6年4月22日



  来源:农业农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