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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员工离职“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4-27   |   访问次数:20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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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员工离职“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人社函〔2026〕17号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医疗保障局、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医疗保障局、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大数据管理局),兴安盟、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员工离职“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医疗保障局           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6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内蒙古自治区员工离职“一件事”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第一批本地特色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内政数领办发〔2026〕4号)工作要求,推动员工离职“一件事”落地见效,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依托内蒙古政务服务网,通过流程再造和数据赋能,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实现员工离职“一件事”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让企业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详细事项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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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业务方案

  (一)服务对象

  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办理员工离职的企业‌。

  (二)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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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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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程描述:

  申请人可以选择1个或者多个事项发起办理申请。

  1.企业职工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申请人提交完企业职工缴费人员增减申报办件后,人社部门进行业务审批办理,根据各部门共享信息对申请人提交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申报成功。

  2.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申请人提交完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办件后,医保部门进行业务审批办理,根据各部门共享信息对申请人提交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登记办结。

  3.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

  申请人提交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办件后,住建部门进行业务审批办理,根据各部门共享信息对申请人提交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封存。

  4.

  各部门在内蒙古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平台统一提供办理进度、办理结果相关信息,实现实时在线一体查询,申请人可通过移动端(APP、小程序等)、电脑端、线下综窗查询办件进度和结果。

  (四)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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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申报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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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办理途径

  申请人可通过内蒙古政务服务网、移动端(“蒙速办”APP、微信、支付宝等)和线下综窗,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员工离职“一件事”,发起集成办申请。

  线上:移动端的“蒙速办”APP、小程序(微信、支付宝)和PC端的内蒙古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

  线下:盟市、旗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供咨询和帮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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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查询:通过移动端、PC端和线下综窗办理的,办理结果可通过内蒙古政务服务网、“蒙速办”APP、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查询。

  (七)法定依据


  三、预期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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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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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