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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3-02   |   访问次数:3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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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

关于印发《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自然资规〔202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上海市海洋局、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山东省海洋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海南省海洋厅,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

  《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已经部审议通过,现印发执行。

  自然资源部

  2026年2月11日

  附件  :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自然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