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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创新积分制”企业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择稿人员: 刘佳    |  发布日期: 2026-10-20   |   访问次数: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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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创新积分制”企业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高新区、和林格尔新区、综合保税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关于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加大对科技型企业融资支持力度的决策部署,应用推广好“创新积分制”,根据《呼和浩特市科创企业融资“白名单”管理指引(试行)》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度“创新积分制”企业信息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面向全市范围内科创企业开展信息填报,重点包括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其他常态化开展研发活动、具备创新能力的科技企业。

  二、填报模式

  本次采取企业自主填报方式,所有数据统一通过“呼和浩特市金融综合服务云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sfjf.hhhtswjrb.gov.cn)归集,由平台内置评分模型自动完成量化评分与“白名单”认定。

  企业需填报信息内容详见附件1《呼和浩特市“创新积分制”数据样表》,并严格按照指标解释及数据年限要求进行填报。企业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三、平台账号说明

  平台为各旗县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统一配发属地归口管理账号。企业自行注册账号。请各单位及企业首次登录后立即修改初始密码,妥善保管账号信息,确保使用安全。

  四、工作安排

  (一)企业填报(2026年10月13日—10月31日)

  各科创企业登录平台完成注册、信息填报与提交;各旗县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同步开展组织填报。

  (二)属地初审(2026年11月1日—11月4日)

  各旗县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登录平台,完成对辖区内企业填报信息的初审与提交。

  (三)平台评分认定(2026年11月5日—11月31日)

  市委金融办、市科技局联合对填报信息进行复核校验;通过平台内置评分模型,对企业填报信息及佐证材料进行自动量化评分。评价达到认定标准的企业,平台自动标记为“白名单”企业,并按评价结果分为A类(重点支持类)、B类(积极关注类)分类入库。

  (四)名单推送与对接(2026年12月1日起)

  平台自动将“白名单”企业信息推送至全市各相关金融机构。各机构须在收到推送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首轮对接研判,主动对接了解融资需求,并向企业反馈正式答复意见,明确受理意向、服务路径及后续办理流程。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创新积分制”工作

  各旗县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高度重视“创新积分制”企业信息填报工作,全面梳理辖区内科技型企业,做到“应报尽报”,做好“创新积分制”政策宣传、申报指导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企业融资及“白名单”申报等问题,推动更多科技型企业获得金融支持。

  (二)确保数据报送质量

  企业申报内容应保证准确、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对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移出“白名单”,并依法依规处理。

  (三)强化结果应用

  市委金融办、市科技局对“白名单”企业将开展入库培育、金融机构对接等服务,各旗县区、开发区要积极推动开展“积分贷、积分投、积分融、积分保”等工作,提升科技企业融资可得性与便利度,拓展创新积分应用场景,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型企业集聚。

  六、其他事项

  (一)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科技资源统筹科:0471-6621292

  市委金融办协调科:0471-5986120

  平台技术支持:18615260207

  (二)其他要求

  各旗县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明确1名填报工作联络人负责调度本辖区相关工作,并于2026年10月13日前将联络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按照附件4发送至市科技局指定邮箱。市科技局将统一创建“2026年市级创新积分制工作群”,用于发布工作通知、开展业务答疑及进度提醒。

  附件:“创新积分制”企业信息填报工作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

  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0月13日

  来源: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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