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呼和浩特市拟推荐2025年自治区首批科技标杆企业的公示
关于呼和浩特市拟推荐2025年自治区首批科技标杆企业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发挥科技标杆企业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自治区科技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首批科技标杆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内科高字〔2025〕34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标杆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内科高字〔2025〕27号),市科技局开展了2025年自治区科技标杆企业评审推荐工作,经企业申请、旗县区推荐、专家审核等程序,现将我市拟推荐2025年自治区首批科技标杆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26日至5月30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并说明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不受理匿名材料。
联系方式:
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 0471—4606215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科 0471—6373683
传真 0471—6373631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晨光街2号蒙科聚总部基地B座729
附件:呼和浩特市拟推荐2025年自治区首批科技标杆企业名单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26日
来源: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