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研值”与“产值”同频共振 “两个创新”加速融合
8月25日,呼和浩特市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大会召开。会议对《呼和浩特市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呼和浩特市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总任务书》(以下简称《总任务书》)进行解读。此次出台系列配套政策,以制度创新打通创新成果产业化转化通道,为自治区首府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若干措施》作为全市科技创新政策工具箱,聚焦体系建设、主体培育、场景应用、要素保障,明确各类市场主体扶持激励规则,细化6个部分共20条举措,推动政策靶向落地、精准赋能,把技术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优化创新发展支撑体系方面,深化“以产定研”联动攻坚体系,围绕基础研究、应用开发、产业化攻关方向,每年实施20项以上科技重大专项、60项以上基础研究专项。构建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矩阵,梯度培育国家级、自治区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创新平台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100万元科研经费。布局多层次科技创新载体阵地,创建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健全“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三级孵化体系,经认定的孵化器按规定享受相关支持政策。打造全链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围绕全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建设一批概念验证平台、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中试公共服务平台,设立颠覆性技术成果转化专项,健全成果评估、供需对接配套机制,推动优质科技成果就地转化。
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方面,壮大企业创新主体规模,每年统筹2000万元市级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型企业培育。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动制造业中小企业数智化、绿色化转型。激活企业创新主体动能,推动企业承接全市90%以上市级科技创新任务。推动重大科研仪器设备、各类重点创新平台向广大中小企业有序开放共享。
深化开放协同创新方面,打造自贸区创新策源地,建设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呼和浩特片区重点领域创新中心,与“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共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争取数据跨境流通相关试点。深化跨区域创新合作,强化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创新主体联动协作,深化与北京市海淀区“两小时创新圈”协同建设。支持在创新资源富集地区打造一批人才和科创飞地。强化校地一体协同攻关,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高校、院所采用“先使用后付费”方式转化科技成果,支持企业先行试用成果开展中试与市场拓展。开放创新应用场景,围绕重点产业搭建行业可信数据空间,深化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开放,面向城市治理、物流交通、健康医疗、教育应用、生态保护等领域每年发布创新场景清单,积极争创国家级创新示范场景。
加大科技创新研发投入,创新财政金融支持方式,以2025年市本级财政科技投入为基数,2026年实现翻番,2027年再翻一番。构建“股、贷、债、保、担”协同联动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科创领域,用好政府投资基金,坚持“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投资导向。设立总规模1亿元的科创信贷风险补偿基金。
强化科技创新人才支撑方面,引进高层次人才,依托重大科研项目、高能级创新平台定向引才,建设一批院士工作站并给予科研经费支持。落实“六类人才”分类支持政策。加强人才培养,每年评选一批“青城科创领军人才”,给予每人最高5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
在优化科技创新服务生态方面,培育壮大科技服务业,设立科技服务业专项,常态化开展科创服务供需对接,力争到2030年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80亿元。
深化科技管理制度改革,推广“研究院+公司+基金”一体化运营,深化科创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人才评价“三评”改革。扩大科研经费“包干制+负面清单”实施范围。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提升知识产权源头保护、风险预警、精准监管能力。引导金融机构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产证券化实施路径。持续优化科技创新营商环境,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普惠发放算力券、语料券、模型券、词元券,降低企业数智化研发成本。全面推行科创政策、财政资金“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模式。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建立重点科创企业包联服务机制,推行市级领导包联重点科创企业制度,专项协调解决企业技术突破、要素保障、政策落地等创新发展诉求。完善干部考核激励制度,对在产创融合攻坚、关键技术攻关、科创政策落地工作中担当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在评优评先、职级晋升、选拔任用方面予以倾斜。
《总任务书》是科创与产创融合发展施工图,通过明确产业赛道、平台建设、技术攻关、量化指标与责任单位,实行任务清单化管理、项目式推进,系统部署,将宏观发展目标拆解为一项项可跟踪、可考核的具体工作,厘清各方职责边界,让政策要求从纸面落到实处,保障各项举措真正落地见效。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