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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呼和浩特市2026年度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择稿人员: 刘佳    |  发布日期: 2026-04-29   |   访问次数: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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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呼和浩特市2026年度

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医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础研究系列重要论述,引导和支持驻呼高校院所开展前瞻性、原创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吸引和培养科技人才,推动首府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呼和浩特市2026年度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予以发布,请根据指南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登记注册在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划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包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及具备基础研究能力的企业等单位),成立时间一年以上(2025年4月28日前注册),事业单位因改革新成立或更名不受登记注册时间限制,重点支持科技统计纳统单位。

  2.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技术、人才等条件,并具备一定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

  3.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政府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不得牵头或参与项目申报。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指南研究方向、资金申请额度和其他相关要求,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一般不超过3年。

  2.每个研究方向每家申报单位最多推荐申报项目不超过3项。每家高校推荐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15个,每家科研院所推荐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10个,每家医院推荐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10个,每家企业推荐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3个。

  3.数理学科前沿领域和社会科学领域单个项目申请资金不超过3万元,其他领域单个项目申请资金不超过5万元。

  4.企业牵头承担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自筹资金与申请资金比例不低于1:1.且需生产和经营情况良好,提供近3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报送税务局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以及研发经费投入情况;成立不足3年的,需提供成立以来报送税务局的年度企业年度财务报表,2025年全年及申报截止日最近月份的所有月份财务报表以及研发经费投入情况。财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企业会计账中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向税务部门提供的研发支出辅助账等。

  5.鼓励驻呼高校、院所、医疗卫生单位等事业单位配套科研资金。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申请人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为1人。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3.每年在项目承担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

  4.原则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下(1966年4月28日以后出生),鼓励45周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申报。且申请人未主持在研呼和浩特市市级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或主持在研呼和浩特市科技计划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

  5.一般须正式受聘于项目承担单位,企业牵头承担的项目,项目负责人(申请人)可适当放宽至合作单位人员,须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材料,签订联合申报协议书,明确各单位的研究内容分工、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

  6.项目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同年申请和参与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不能超过2项。

  7.无科研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其他社会领域失信记录。

  (四)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等要求

  1.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人员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2.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人员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涉及环保的项目须提供环保证明,涉及生物安全需提供《生物安全承诺书》。

  二、申报方式和流程

  (一)申报流程

  2026年呼和浩特市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采取全程网上受理。申报单位登录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huhhot.gov.cn/),在网站首页“呼和浩特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入口”登录并在线填报《呼和浩特市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书》。

  1.申报单位管理员账号

  已注册账号单位可直接登录;新申请的申报项目单位登录网址,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并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成单位管理员账号。

  2.申报单位申报人账号

  申报人账号由单位管理账号自行分配,项目申报人应通过申报人账号申报项目,不允许通过管理账号直接申报项目。

  3.在线提交

  项目申报人在线填写《呼和浩特市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提交至单位管理员账号(所报材料均不能涉密);申报单位使用单位管理员账号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

  4.在线签章

  《呼和浩特市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书》中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章均使用电子印章,由申报单位管理员统一签章。请在申报截止前办理好电子印章。相关附件所需单位公章和个人签章无需电子印章,线下盖章、签字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系统。

  5.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系统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17:00.申报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推荐

  1.各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登录管理账号,对项目材料的完整性、相符性进行初审。

  2.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17:00.请各归口管理部门于截止时间前,将推荐文件扫描件和系统生成的推荐项目清单(盖章)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上传至系统,逾期推荐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咨询

  (一)申报咨询

  市科技局规划与平台建设科       李琳娜  0471-6621151

  (二)系统申报

  系统技术支持                   陈  雷  15049956685

  (三)项目资金预算咨询

  市科技局科技资源统筹科         李墨馨  0471-6621379

  (四)科研诚信咨询

  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监督科       张重庆  0471-6621293

  (五)电子印章办理

  内蒙古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             0471-962366

  附件:呼和浩特市2026年度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28日

  来源: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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