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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 服务机构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

择稿人员: 刘佳    |  发布日期: 2025-07-21   |   访问次数: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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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 服务机构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林格尔新区、综合保税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内科发成字〔2024〕81号)《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内科成字〔2025〕36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2025年度自治区专业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申报备案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二、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需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申报书》(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各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

  (二)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合格的于2025年7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和推荐文件(电子版PDF格式)统一发送至市科技局成果转化科指定邮箱,不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三)申报时间: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报送截止2025年7月23日;市科技局于2025年7月25日前汇总并报送自治区科技厅(逾期不予受理)。

  (四)中央驻区科研院所,自治区直属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国有企业等直接向自治区科技厅报送电子版申报材料。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奇     0471-6621281

  邮  箱:kjjcgzhk123@163.com

  附  件:

1、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申报书

2、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17日

  来源: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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