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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

 发布日期: 2024-05-10   |   访问次数:157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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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

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各盟(市)科技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和组织管理相关要求,以及《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外〔2024〕37号),现将我区组织申报与推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外〔2024〕37号)。(通知链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40409/5513.html)

  (二)各推荐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本行政区划内推荐,并严格审核申报项目的真实性。

  二、推荐单位要求

  (一)请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网址:http://service.most.gov.cn)于6月5日16:00前在线填报申报书(港澳台项目除外),港澳台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8:00-6月28日16:00.申报单位及时将正式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电子版)报送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初审。未注册的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并选择“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作为推荐单位。

  (二)请归口管理部门于6月6日18:00前(港澳台项目除外)将推荐文件及推荐项目清单(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nmgkjtzpc@163.com)报送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港澳台项目请于2024年7月1日12:00前按照上述方法报送。

  (三)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只受理归口管理部门推荐的项目。

  三、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联系人:科技合作处 许易茜,联系电话:0471-6328568

  (二)组织推荐

  联系人:科技资源统筹处 刘宇明,联系电话:0471-6328603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5月9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