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启动“总师负责制”试点以顶尖人才引领重大科技专项攻坚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度“总师负责制”项目组织方式试点的工作方案》,通过创新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建立总师全面支撑技术决策机制,一体化全链条推动科技重大专项,加快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方案明确,按照聚焦重大、目标导向、统筹资源、试点先行的原则,率先在2026年度稀土、“种芯”工程等领域科技重大专项中开展“总师负责制”新型项目组织方式试点,以5年为周期构建全过程创新链、强化集成式创新,明确若干重大主攻方向、攻坚重点,培养顶尖科技人才,产出有影响力的科技成果,强化成果转化应用,建立“总师负责制”接续落实科研任务机制。总师由在区内外学术影响力大、权威性高、科研领导力强的人才担任,以专家提名、公开征集、直接指定三种方式遴选,自治区科技厅相关会议审定后签订工作委托书,实行全职化或领军人才专项聘任管理。
在组织管理方面,方案提出,总师及专家工作组需围绕“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一体化设计专项实施方案;按年度拆解总体任务,形成包含研究方向、核心目标、考核指标、经费配置等内容的年度计划。项目遴选方式一般采取定向委托、竞争择优(揭榜挂帅)方式,项目支持方式主要采取长周期分阶段滚动支持,按里程碑进度分年度拨付资金,将任务进展作为后续资金下达的重要依据,确保资金使用精准高效。
此外,自治区科技厅分类实施“项目专员工作制”,建立专项管理台账,强化“里程碑”节点考核,重点聚焦核心指标完成情况与标志性成果产出。项目承担单位须按年度、中期、结题三个关键节点提交相关报告,自治区科技厅联合总师及专家工作组开展事前论证、事后评价,通过启动会、年度调度会、中期推进会、总结会等形式,动态调度任务进展、部署工作重点,保障专项任务落地见效。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