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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关于公开征选政府消费券发放平台服务商的公告

择稿人员: 刘佳    |  发布日期: 2023-11-24   |   访问次数: 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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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商务局

关于公开征选政府消费券发放平台服务商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激发市场活力,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与要求,我市将聚焦元旦、春节、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组织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现公开征选政府消费券发放平台服务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平台应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

  消费券发放平台服务商需是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单位),具备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许可的银行卡清算或支付结算等经营资质,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和被监管部门处罚记录。

  (二)具备风险管控和技术保障能力

  1.风险管控机制健全,消费券发放领用顺畅方便快捷,资金投放安全高效。能有效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若发生或发现外挂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违法事件或迹象能及时有效处理。

  2.能够叠加同业或其他具有支付功能的行业APP同时出资配合政府开展促消费活动,能分批次组织消费券发放,确保活动期间消费者(手机GPS定位在我市区域范围内的人员,下同)能够通过手机APP在服务平台上正常领取消费券,领券后到活动指定店铺分类核销。

  3.能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包括消费券发放张数、金额、抢券用户数、核销用户数、核销笔数、核销金额、核销率、平台及商户配套优惠金额、拉动比、消费券核销退款金额以及参与核销商家数量等后台相关数据),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

  (三)具备相应运营服务能力

  1.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平台支持消费券核销可覆盖全市商户及消费者,行业业态覆盖消费券发放各领域,且能对商户按区域和行业业态进行有效管理。

  2.提供高效运营服务保障。能及时解决消费券发放、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消费券发放平稳有序,客户投诉妥善处理,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3.提供宣传推广保障。能够利用平台自有渠道配合开展活动宣传,扩大消费券政策影响,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

  4.提供优质免费服务。能够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平台使用。

  二、服务期限

  2023年12月21日-2024年12月20日,服务期一年。

  三、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5日-2023年12月5日

  四、工作流程

  请符合要求的企业按照征选条件及报名时间要求,向市商务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征选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经营资质、平台介绍、服务方案等)一式两份。市商务局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在市商务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纳入消费券发放平台服务商。

  五、联系方式

  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B座呼和浩特市商务局2120室,联系人:郭宏途,联系电话:0471-6621170.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商务局

  2023年11月23日

  来源:呼和浩特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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