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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平两岸阔 扬帆正当时——纪念《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二十周年

择稿人员: 刘佳    |  发布日期: 2023-02-14   |   访问次数: 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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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企业数量占我国企业总量的99.8%,是企业中数量最大、最具创新活力的群体。我国中小企业有灵气、有活力,善于迎难而上、自强不息。中小企业能办大事,联系千家万户,是推动创新、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中小企业的专门法律。2003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正式实施。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18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开始实施。2023年1月1日是《中小企业促进法》正式颁布实施二十周年的纪念日。该法颁布实施20周年和修订实施5周年以来,在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全面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实施20周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两个大局”,制定大政方针、出台重大举措,为中小企业发展把脉定向、谋篇布局,依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法推动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一是中小企业发展势头强劲,就业主渠道地位凸显,支撑经济增长有力有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我国中小企业法人单位占全部规模企业法人单位的99.8%,从业人数占全部企业从业人数的比例达到80%。截至2021年末,全国中小企业数量达4800多万户,比2012年末增长2.7倍;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就业总数达4.04亿人,是2012年的2.1倍,增加就业岗位超2亿个;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超6.2万元,是2012年的2.18倍。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效益不断提升。截至2021年末,我国规模以上的工业中小企业户数达到40万户,营业收入超过了75万亿元,利润总额达到4.7万亿元,较2012年分别增长了23.5%、38.7%、37.1%。此外,中小企业对外贸增长贡献巨大。2021年,我国外贸进出口规模约42.4万亿元,其中以中小企业为主的民营企业保持第一大外贸经营主体地位,进出口总额19万亿元,占我国外贸总值的48.6%。

  二是中小企业展现强劲创新活力,专精特新成为高质量发展方向。2021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的中小企业占全部有研发活动企业的比重达到82.4%,研发经费总额比2012年增长超3倍,有效发明专利数比2012年增长超8倍。2021年,高新技术中小企业数量为31.4万家,较2012年增长702.5%。目前一大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脱颖而出,培育近900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万余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这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致力于市场细分,创新能力强,掌握一定的核心技术,质量效益好,大多数处于产业链的关键环节,为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安全、填补一批国内空白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是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逐步拓宽,多层次资本市场不断健全。一方面,人民银行通过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2022年年内,央行新增3000亿元支小再贷款额度,以优惠利率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支持其增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引导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商业银行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普惠金融服务能力稳步提升。2013年到2021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从17.62万亿元上升到50万亿元,年均增长率14.55%,服务小微企业户数从1050万户增长到4456万户。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不断健全。从2016年到2020年,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比例从12.18%提高到20.10%,信用贷款方式解决了缺乏抵押担保物的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另一方面,设立科创板,推动注册制改革,深化新三板改革、成立北京证券交易所,畅通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为支撑服务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目前科创板汇聚了超过480家上市公司,已成为“硬科技”企业上市首选地,也是注册制实施以来专精特新企业上市的主要集聚地。截至2022年12月底,共有245家科创板上市公司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名录。北交所开市1年多来,上市企业从首批81家扩充至162家。截至2022年12月底,北交所上市公司66%为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其中64家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此外,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中小企业直接股权融资市场更加广阔,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22年12月底,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撬动作用,通过母子基金两级放大带动超过700亿的社会资本共同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股权投资规模,实现了8倍以上放大作用。未来基金总规模将超过1000亿元,带动社会资本对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力度将不断加大。

  二、依法设立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7年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明确规定,国家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应当遵循政策性导向和市场化运作原则,主要用于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支持初创期中小企业,促进创业创新。为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等有关要求,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在工信部、财政部的牵头推动下,2020年6月,财政部与社会出资人共同成立了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本357.5亿元。

  作为专注于中小企业股权投资的国家级基金,公司深刻认识到国务院批复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决策;是落实国家长期发展战略、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带动社会资本在实体经济不同领域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具体举措;是繁荣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市场、提高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比重、破解中小企业股权融资瓶颈、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依据《中小企业促进法》在中央和地方多个层级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对全社会关注重视中小企业股权融资短缺的现实问题,带动社会资本助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十分显著的引领作用。

  公司成立以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执行《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批复规定,严格按照工信部与财政部有关工作要求,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立足基金定位和政策目标,坚持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在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股权投资规模、推动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助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扩大中小企业股权投资规模和效率大幅提升,重点支持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力度不断加大。公司成立以来,始终保持着高效率的投资节奏,投资进度已经过半,已成功开展了四批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开遴选,共有近500家次知名投资机构提交申报材料,受到业界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响应。截至2022年末,已累计签约并管理27支子基金,认缴总规模超过800亿元,通过母子基金两级放大带动了超过700亿的社会资本共同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股权投资,中央财政资金放大倍数超过8倍。截至2022年末,子基金累计投资项目1028个,投资金额约365亿元,60%以上资金投向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

  二是促进中小企业快速成长,社会贡献能力稳步提升。截至2022年末,子基金累计有57个已投企业实现IPO上市,累计退出项目41个。已投国家级小巨人企业2021年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总和均增加到基金投资前的2.3倍以上;2021年税收收入是基金投资前的1.8倍;2021年提供的就业岗位是基金投资前的1.6倍。有30%的子基金注册在中西部地区,对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三是着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促进创新发展效果显著。子基金从投资初创期企业到持续培育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322家,其中国家级小巨人140家。后续还有数量众多基本符合条件的已投企业尚待认定为专精特新或国家级小巨人企业。据不完全统计,已投企业2021年度研发投入总和超过110亿元,合计拥有发明专利超过2.62万项,其中2021年新增发明专利近8300项。以已投国家级小巨人企业为例,在获得基金投资后更加注重创新研发投入,2021年研发费用达61亿元,是投资前的2.08倍,在很多关键核心领域实现积极突破,科研成果丰硕,2021年获得专利数达1.04万项,是投资前的1.81倍。这些小巨人企业在重点突破国外垄断技术、填补国内空白、实现进口替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积极服务国家重点战略,稳链补链作用日益增强。子基金在扩大惠及范围的同时,聚焦于服务国家战略,所投项目涵盖工业、农业、科技、教育、文化等多个行业实体经济领域,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高端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和新材料、节能环保、现代服务等国家重点领域的投资金额占比超过80%,已在部分重点领域的产业链上下游进行了投资布局,在支撑稳链补链方面也积极贡献力量。

  三、依法开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过去20年,《中小企业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政策支持体系不断健全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我国中小企业自强不息、紧抓机遇,实现了快速发展。2022年,党的二十大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强调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这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近期,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明确提出,要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要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这对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提振中小企业发展信心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潮平两岸阔、扬帆正当时!我们坚信中国中小企业将在《中小企业促进法》的保驾护航下,伴随着政策制度体系的不断健全、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将迎来蓬勃发展新机遇,将不断创造出新业绩、作出新贡献。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公司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纪念《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20周年为契机,开展学习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增强带动社会资本扩大中小企业股权投资规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久久为功破解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中长期股权融资难题,勇毅开创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助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来源: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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