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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然资源厅废止和失效17件涉煤领域规范性文件
择稿人员:
刘磊 | 发布日期:
2020-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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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要求,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废止和宣布失效《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政府出资项目探矿权转让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切实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执法监管意见的通知》等17件涉及煤炭资源领域规范性文件。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