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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度安全生产考核被评为优秀

择稿人员: 刘磊    |  发布日期: 2020-08-27   |   访问次数: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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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内安委〔2016〕14号)和《2019年自治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内安委办〔2020〕17号)等有关规定,自治区安委会考核组于2020年5月对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考核。

自治区安委会于近日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自治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结果的通报》(内安委办〔2020〕27号),自治区住建厅2019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结果为优秀。

自治区安委会对自治区住建厅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自治区住建厅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力地支持和保障了全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为全区安全生产稳定做出了贡献。

 下一步,自治区住建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支持和保障安全生产工作,为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

 

信息来源: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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