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做好我区贫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择稿人员:
刘磊 | 发布日期:
2020-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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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61号)印发后,内蒙古自治区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文件有关精神,加大与自治区财政、民政等部门的沟通,结合实际,决定自治区确定的基础养老金在“十四五”期间不计入家庭收入。这一措施的实施,有效增加了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在部里规定的基础上又提高了40元,为巩固我区脱贫攻坚成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