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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

择稿人员: 郑菲    |  发布日期: 2020-02-24   |   访问次数: 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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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及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市监注〔2020〕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公布业务咨询电话,明确专人负责,保证咨询电话畅通,分级做好业务解答等相关支持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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