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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财政“三举措”落实减税降费工作

择稿人员: 郭红丽    |  发布日期: 2019-09-18   |   访问次数: 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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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呼和浩特日报》报道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在聚力增效上下功夫,开源节流、筹措资金,主要通过三项措施应对减税降费带来的减收影响,较好地发挥了财政职能作用。

   一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培植财源。通过积极的财政政策,弥补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形成的减收,挤出更多财力用于支持民生事业。截至7月底,市本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57.1亿元,盘活存量资金支出进度为75%。按照每年不低于10%的幅度压减一般性支出,2019年上半年,全市一般性支出12.87亿元,较上年同期压减5.8%。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19年上半年较上年同期压减28%。

   二是落实政策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依据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范围,制定并在网上公开《呼和浩特市行政事业收费目录清单》和《呼和浩特市涉企行政事业收费目录清单》,同时,根据最新政策对目录清单进行实时更新,2019年预计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入约68.8万元。

   三是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政策落实。根据我市减税降费工作实际,市财政局将组成督导组对市本级、旗县区财政部门减税降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检查和专项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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