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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铁有痕 踏石留印 “法治扶贫”内蒙古主动作为

选稿人员:郭红丽   |   发布日期:2019/10/12 17:27:37   |   浏览次数: 813


  近年来,内蒙古司法厅聚焦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充分发挥“法治护航、法治固本”的保障作用,主动作为,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聚焦统筹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加大“法律扶贫”力度,统筹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建成了全区统一、互联互通、协同服务的12348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微信平台、手机APP、4K智能机顶盒“六网融合”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成自治区实体平台1个,盟市实体平台12个,旗县(市区)实体平台102个,覆盖率100%;苏木乡镇(街道)实体平台991个,覆盖率96%;建成嘎查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11267个,覆盖率95.05%。运用“12348内蒙古法网”、4K智能机顶盒等网络手段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机构查询和导航等在线服务,推进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向贫困地区延伸拓展,保障贫困群众享有便捷、高效、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以4K智能机顶盒为载体,即使最偏远嘎查(村)的农牧民,只要家里有一台电视,只需轻点遥控器,就可以免费享受高水平无差别的优质法律服务,打通了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是聚焦丰富法治宣传方式,为精准脱贫注入强劲法治动力。在贫困地区旗县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在嘎查村设立法治宣传栏。编写创作具有乡土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精品。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法治乌兰牧骑”金色品牌等平台,多方位多渠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年均举办活动23000场,引导广大农牧民增强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主动性。分级分批培训农村牧区法律明白人,重点培育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参与基层法治宣传、矛盾纠纷化解,促进基层依法治理,带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快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农村(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是聚焦发挥律师职能作用,有力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实现了嘎查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等近5000人参与嘎查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有力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通过建立联系点、签订法律顾问协议、推荐律师担任法治副主任等多种形式,积极为贫困地区干部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以便民利民惠民为目标,以融合发展为核心,以网络平台为统领,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建立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微信塔群”,推进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贴近基层、服务群众。组建律师脱贫攻坚服务团,  为贫困地区重大扶贫脱贫开发项目开展“法治体检”,出具法律意见书。开展律师入户法律帮扶工作,提供面对面法律帮扶。

  四是聚焦法律服务惠民便民,出实招为群众排忧解难。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援助事项,开通“绿色通道”,畅通申请渠道,简化办事程序。近三年,全区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8.3万件,全区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咨询37.7万人次,在全区120个人民法院、98个看守所全部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工作站)。加强重点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重点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开展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维权活动。积极协调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分别建立乌兰察布市外出务工人员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为乌兰察布市民生事务提供法律服务。在贫困地区开展义诊活动,与鉴定机构短缺的贫困旗县(区)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对符合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的贫困户建档立卡,免费办理司法鉴定案件;为70岁以上或有严重疾病、行动困难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对小额遗产继承公证适用简化程序进行办理,为8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对扶贫领域的资金使用、公益活动等开通公证“绿色通道”,提供上门服务,减免相关费用。

  五是聚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力保障脱贫攻坚专项行动。按照“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到哪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就跟进到哪里”的工作理念,开展脱贫攻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回访活动,建立健全脱贫攻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跟踪机制。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包嘎查村(居)排查,入户访谈贫困户,逐一摸排梳理可能影响扶贫工作的纠纷隐患;对排查掌握的纠纷,确定责任人包案化解;调解成功后及时回访,对可能反复的案件,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对可能出现极端行为的当事人,加强教育,防止激化,防止涉法致贫、涉法返贫。全面排查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中的贫困人口,建立排查台账,成立帮教小组,  制定监管教育措施,开展一对一帮扶;定期跟踪脱贫情况,积极协调民政、人社、教育、卫计等相关部门,帮助解决就业、医疗、子女上学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来源:内蒙古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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