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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看过来:穗中院给出26条民企法律风险防控建议

选稿人员:郭红丽   |   发布日期:2019/4/19 11:44:51   |   浏览次数: 7693


  4月18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广州法院涉民营企业商事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涉民营企业商事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2016-2018)》,同时公布2018年度十大商事典型案例。


  广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表示,广州中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的司法保护工作,通过制订保护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30条,强化刑法保护力度,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完善审判工作机制等举措,全方位构筑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体系。


  广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说,此次发布涉民营企业商事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和商事审判典型案例,即是广州法院广州中院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促进民营企业经济健康发展,通过发布会重点向广大民营企业提示商事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和防控建议,旨在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打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对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广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求的进一步落实。


  涉民营企业商事纠纷案数量逐年上升


  白皮书显示,2016-2018年,广州中院共受理涉民营企业商事纠纷案件7162件,案由多样,涉案总标的约173.49亿元,平均审理周期为97天。


  该类案件主要呈现以下六大特点及发展趋势:一是案件数量逐年上升,2016年至2018年分别为2234件、2421件及2507件,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二是案件区域分布不平衡,上诉至广州中院的涉民营企业商事纠纷案件中,天河法院、白云法院、越秀法院、黄埔法院数量居前,案件数量依次为1269件、1048件、961件。三是纠纷类型相对集中,主要为合同纠纷,占比高达85.81%,其次是与公司有关的纠纷,占比为8.66%。四是结案方式以判决为主,三年来以判决形式结案的有5678件,占比79.28%,调撤率为17.12%。五是涉案标的额较大。六是审理周期呈缩短趋势,平均审理周期由2016年的117天缩短为2018年的90天,平均审理天数周期为97天。


  提示法律风险构筑民企健康发展司法“防火墙”


  据了解,在此次发布的白皮书中,广州中院通过归纳审判实践,聚集聚焦涉民营企业商事纠纷案件中的典型问题和特点审判态势,总结出与民营企业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十大项法律风险作为提示,并相应给出26条权威专业的防控司法建议,提升民营企业主体的法律风险意识和防控能力,为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构筑司法“防火墙”。


  针对案件集中多发的合同纠纷,广州中院提示,合同订立审查须谨慎、避免合同无效情况,完善合同必备条款须、确保交易可操作性,避免合同履行管理混乱、及时保留交易单据宜等。


  对于在民营企业设立及内部管理上存在的风险,广州中院提示广大企业,严格公章管理使用制度、注意员工对外签约行为,确保企业注册资本真实注册资本要真实、落实股东出资义务,明确企业独立法人地位、避免个人企业财务的混同、严格管理公章使用、员工对外签约应注意的事项,依法确认股东资格、正确行使并保护合法股东权利、避免股权代持行为风险等。此外,广州中院还针对民营企业常见的股权转让、对外担保等外部活动存在的风险做了相关提示。


  在做好法律风险提示的同时,广州中院还提出了实操性强的26条司法建议,将每一大项风险提示细分为多个具体的风险类型及风险点,详细分析了风险存在的原因、可能引发的后果并逐一给出风险防控的司法建议,每条司法建议均能具体落到民营企业管理经营行为的实处。


  对于常见的合同纠纷,即建议在民营企业在订立合同时,第一要明确约定标的物质量,包括质量标准、质量验收事项和方法、质量异议期限、法定鉴定检验机构等。第二要明确约定合同标的物、交货方式、期限、地点等条款。第三要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条款。


  在对公章管理使用进行风险提示时,建议企业,要完善公章保管使用制度、具体完善公章使用审批权限、明确保管人责任、杜绝盗盖偷盖等行为、及时进行企业公章工商备案、销毁作废印章、对于难以监控持有人的印章在印文中明确印章效力等。


  广州中院商事审判庭副庭长谢欣欣表示,民营企业可逐一对照实施,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对外交易行为,从而有效规避法律风险。

  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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