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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将评选表彰民营企业“四个百强”

选稿人员:郭红丽   |   发布日期:2019/1/4 9:51:53   |   浏览次数: 987


 1月2日,在沈阳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沈阳市助推民营经济发展”新闻发布会上,沈阳市工商联新闻发言人在会上作沈阳市民营百强企业表彰会介绍,并发布沈阳市民营企业“就业百强、纳税百强、科技创新百强、规模百强”评选表彰活动(以下简称“民营企业四个百强评选表彰”)情况。

  沈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四个百强评选表彰”活动,成立了评选表彰活动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市政府主管民营经济工作的领导担任,并明确了由市工商联牵头组织,市人社局、税务局、科技局、工信局等13个部门共同参与。目前,已制定了《沈阳市民营企业“就业百强、纳税百强、科技创新百强、规模百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相关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推进。

  “就业百强、纳税百强、科技创新百强、规模百强”分别由沈阳市人社局、税务局、科技局、工商联组织,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分,根据得分排名情况,在2019年1月10日前评选出候选企业480家,其中就业、纳税、科技创新、规模等百强企业各120家。

  1月底前,沈阳市委、市政府将召开“沈阳市民营企业就业百强、纳税百强、科技创新百强、规模百强”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民营企业“四个百强”进行公开表彰,并向获奖企业颁发证书和牌匾。

  来源:沈阳网 (记者 黄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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